搬家进城 客家望族征服城市的雄心

华西都市报 2019-03-17 04:01 大字

晚清成都老皇城城门。

晚清时期客家女人的典型装束。

晚清成都街景。

客家人一向有征服城市的雄心,进城,是许多家庭和家族的奋斗目标。一些大家族从农村进入城市,并在城市扎下根来,还在城里修建了祠堂。成都龙泉驿区十陵镇人谢惠祥主编的谢氏宝树堂成都《谢氏族谱》(第四版)中,记载了谢氏家族入川始祖谢子越“移窄就宽”的迁徙故事。

康熙57年(1718),谢子越带着儿子谢上珍夫妇、侄子谢佛嗣夫妇,从广东翁源县银梅村夏田湾(今广东连平县陂头镇银梅村),一路辗转艰辛来到简州(今简阳市),被官府安置在石桥镇西乡坝一带落业。

谢子越用随身携带的钱财买了5亩水田、5亩旱地,搭建了3间临时茅草屋,终于有了一个简陋的落足之地。经过大家起早摸黑的10年辛苦打拼,3间茅草屋变成了5间泥墙茅草房,土地也扩大为水田65亩、坡地近30亩。雍正6年(1728),经过深思熟虑后,谢子越决定搬家到成都华阳县。

谢佛嗣不愿搬家,谢子越把房屋、土地等折价卖给谢佛嗣。谢子越先少量买下西河镇的土地,再买下成都府华阳县青龙嘴老窑沟大坟包(今成都市成华区华林一路与华林二路交汇处)葛天奎的120亩田土,一处住宅,带着谢上珍一家搬迁到这里居住,开始了在新家的创业生活。谢子越的5个儿子后来形成谢氏家族的五大房,后裔分布在成都府华阳县和成都县,其中不少人住在成都城区,发展为成都东郊的一大望族。

土地太多 劳动力不足成负担

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留存下来的土地契约中,有一类契约的卖地原因比较特殊:到四川较早的移民插占的土地太多,但家里人口不足,耕种不了,于是将土地卖给新来的移民。

清朝初期实行的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为鼓励外省人迁入四川,给出了许多优惠政策,如凡是愿意入川的,可以随便插占无主土地,而且这些土地的所有权将永远属于插占者。对携家带口入川的,允许一家人都落籍在当地。更为重要的是,清政府在赋税政策上还对移民实行额外的优惠。对移民插占的土地,5年内不征收任何赋税。对移民到四川后新生的子女人口,永远不征加赋税。这样的措施,对那些生活在四川以外、土地贫瘠、家庭人口众多、赋税较重的农民来说,的确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

那些早期从外省迁徙入川的移民,尽最大可能地插占了大量无主土地。几百上千亩都不算什么,有的甚至插占了数万亩,连绵数里。

乾隆27年(1762)十一月二十四日,刘明奇父子在把产业卖给刘元兴的土地契约中写道:“今因人力不敷,父子商议,将自己名下田地一庄,坐落华阳县赖家店三甲七支,原载条粮六钱四分五厘……四址分明,并无紊乱。塘堰三口,茅屋四向,碾子一座,林园基址、山岭草地、檐阶、浮沉砖石一并在内,情愿尽皆施行出卖……凭中议定时值九七价银四百两整。”

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档案编研负责人胡开全说,清朝时,一两条粮大约要对应40亩的上田。刘明奇父子出售的田地面积,虽然在契约中没有说明,但根据这个标准来推算,接近26亩。

在川南一带,自从1980年代土地包产到户后,人均一亩水田、一亩旱土的地方,算是条件比较好的。

刘明奇一家出售的这26亩田地,虽然在旧时一个劳动力纯手工可以耕种8亩地,借助牛等工具可以耕种20亩地,但要想抓农时,平均下来,也还是需要一定数量的劳动力来耕种的。

从刘明奇出售的产业中还包括3口堰塘、“四向”茅屋、一座碾子来看,这在成都东山一带,当时算是一个比较中型的林盘小院落了。

刘明奇将这份产业出售,原因是“人力不敷”,说明他拥有的产业不止这一份,自家至少还有一份赖以生活的院落、田产。

由此可见,刘明奇的家境在当时算是比较殷实的。但因为家中劳动力不足,多余的田地住宅反而成为负担。与其如此,不如卖掉。

土地契约 出现了罕见的“全月”

土地契约格式在清朝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了,卖地原因是契约格式内容的组成部分,按例是每一份契约中都要讲明的。

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留存下来的土地契约中,绝大部分都说明了卖地原因,但也有个别契约没有说明原因,这是怎么回事呢?

光绪23年(1897)全月初一日,罗六盛在把产业卖给江文相的土地契约中写道:

“(罗六盛)叔侄兄弟商议,愿将去岁所买史姓名下,坐落华邑,地名隆兴桥侧近水田一股,计丈三十亩零,草房屋一院,门扇窗格,楼挑枋,堦埃磉石全俱;猪圈一口,槽底粪坑俱全;私堰一口,私河堰二道,俱系买主私行灌溉使水,所有河堰,他人并无水分;荒山一段,熟地数块;古井一口,尽行扫卖,原载条粮银四钱……时值田价纹银九百八十两正。”

在龙泉驿区档案局(馆)留存的所有土地契约中,就这一份中出现了一个非常特别的“全月”,这是什么意思?

龙泉驿区档案局(馆)档案编研负责人胡开全解释说,经过比对刘德忠家族的档案,“全月”应该是农历十二月,也就是腊月,意思是一年中月的总结和全部。

中国农历从一月到十二月,每个月都有很多不同的称呼,其间包含着民间风俗和文化。如一月,最常见的称呼是正月,这里的“正”读音不是zhèng,而是zhēng。除正月外,一月又被叫做柳月、端月、初月、嘉月、新月、开岁、陬月等。

全月的称呼,在史料中很罕见,但在旧时客家人的民间是有这样的叫法的。顾名思义,“全”是满的意思,意即全年最满的一个月,那就是十二月了。也只有十二月,才能担当全月这个称呼。

出售产业 其实是一种投资买卖

以上是对契约中出现的一个民俗文化的题外话,我们接着讲这份契约的事情。

在卖地原因中,这份契约并没有像众多契约中说的缺钱用之类的,而是没有说出卖地原因。没有说,并不代表就没有原因,我们可以从契约中“去岁所买史姓名下”的这句话看出一些端倪。

胡开全说,这句话的意思很明白地表明,罗六盛此次出售产业,其实是一种投资买卖。

我们此前曾经说过,土地契约中,按例要把产业的来源说清楚,为的是让买主放心。一般的来源,不外乎是“分受己名下”,就是在分家时分到自己头上的产业,具有全产权,所以处置起来不受其他因素制约。

罗六盛要卖产业,当然也得说清楚产业的来源,是头一年从史姓人手里买来的。

既然如此,罗六盛为什么不说明出售产业的原因?因为在熟人社会里,他的家境应该比较殷实,不缺钱用,这一点大家都清楚,所以他不敢撒谎说是缺钱用;但是,作为投资买卖,他也不便在契约中说出来。

所以,最好的选择是,干脆就不说卖产业的原因,买的人也明白,大家心知肚明、心照不宣就是了。

从产业规模来看,罗六盛的这份产业算是比较大的,品质也很好。这表明,罗六盛的经济实力雄厚,而且富有商业头脑,在当时的农村至少属于中等偏上的家境。

同时,他也应该是一个很会处世的人,处理好了租佃这份产业的佃户的问题,不会因为产权交易而导致土地在使用上出现问题。

胡开全说,这份契约更有意义、更有价值的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份契约也显示出,在清末时,商品经济在农村土地买卖中是比较自由和活跃的。

罗六盛头年买下他人的产业,隔了一年就卖出,这样的交易频率和方式,就是很好的案例。

失去顶梁柱

孤儿寡母卖产业

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留存下来的土地契约中,有一类卖地原因的契约数量较多,这些契约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贫穷的孤儿寡母卖产业。

我们先来看五件土地契约。

嘉庆12年(1807)冬月十六日,陈胡氏与陈宗福、陈宗禄、陈宗祯、陈宗祥4个儿子在将产业卖给苏定贵的契约中写道:

“因家中少银凑用,母子商议,情愿将先年祖置分受己名下田地一处,坐落华阳县三甲五十二支,册名陈允盛,实载条粮银九钱六分正,地名青龙埂”,以及草房屋一座、一座碾房、三口堰塘、一口古井等,全部卖给苏定贵,总价为足色纹银1250两。

道光12年(1832)十月二十二日,朱曾氏与朱荣华、朱荣茂、朱荣龙3个儿子,“因家下少银应用,母子叔侄合同商议”,把“先年祖父所置田地分受己名下”的一处水田旱地60多亩,大小堰塘3口,草房屋大小二院,二屋楼门二座,碾子一座,全套房屋基址,前后左右生熟余地以及“一切成功之物”,全部卖给戴明虹,总价为九九呈色纹银1590两。

道光14年(1834)八月初十日,刘冯氏与刘音咸、刘音商、刘音同等5个儿子,“因家中少钱使用,母子商议”,把“先年祖人存留尝田”中的13亩,以及其他田土6.5亩,从共有产业中剥离出来,还有“先年添修房屋并自另修房屋一院”,全部转卖给刘氏家族蒸尝会的刘高澍。

同治13年(1874)四月初八日,李薛氏与李槐章、李炳章、李梤章3个儿子,“因少银凑用,母子商议”,把“祖遗业分授己名下”的田地一处、堰塘两口、草房、碾房一座等产业全部出售给邻居李应松,总价为九九色纹银820两。

1913年十月初八日,萧陈氏与儿子萧福泽,“母子商议,少银应用,再三妥议,情因乏银需用”,把“先年祖父所置己名下熟土一处,大小四块,约计四亩”,卖给卢三兴,总价为银元94元。

就这5件契约来说,失去丈夫的寡妇,要养育众多儿女,如陈胡氏有4个儿子,朱曾氏有3个儿子,刘冯氏就有5个儿子,李薛氏有3个儿子,最少的是萧陈氏,有一个儿子。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所有的土地契约中,在契约中留名的后辈都是男丁,没有女儿。虽然在客家人里,年老女子的地位较高,但年轻女子的地位还是较低,资历也浅,在家中有长辈的情况下,是没有资格参与家庭事务的。

所以,别以为萧陈氏只有一个儿子,就认为她的后代少,说不定还有好几个女儿和未成年的儿子呢。至于刘冯氏,仅儿子就有5个,女儿呢?不清楚,也不排除没有女儿,但这种可能性在旧时的农村是很小很小的。

在农村,一个寡妇要养育众多儿女,其经济压力可想而知。在贫困与债务的压迫下,唯有出售产业,才可能暂时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但也有可能造成家庭为此破产,彻底陷入贫穷中。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表明,在男尊女卑的社会中,一个家庭里,丈夫对家庭的作用是多么的巨大,正如现在职场中的中年男人一般。一旦失去家庭的顶梁柱,一个家庭为此垮塌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但是,如果一个家庭中能出现一个有效主持家业的能干女性,往往会被当做祖婆崇拜。这在成都东山客家人中有很多例子。

封面新闻记者黄勇特别鸣谢: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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