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环境质量 保障群众健康
去年以来,受盆地气象条件等综合影响,四川省环境形势更复杂,群众呼声强烈。围绕大气、水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省环保厅制定了一系列新规划、新措施,实施了新项目、新科研,切实推动全省环境质量改善,维护了公众环境权益。
□刘宇男 文/图
应对雾霾环保系统全力改善空气质量
今年一季度,四川省3次出现大范围城市雾霾天气污染过程。省环保厅将“应对雾霾”作为大气污染治理重中之重,成立了四川盆地城市群灰霾污染防控研究项目指导委员会,深入推动大气污染防控研究。
3月15日,省环保厅启动“四川盆地大气污染防控及对策研究项目”,重点研究成都平原城市群和川南城市群大气污染现状和趋势,明年将形成科研报告,提出成都及周边地区的生产布局、城镇化布局、交通组织方式、能源消费方式等大气污染中长期防治战略。省环保厅还将研制成都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预警预报平台,在可能发生空气重污染时,向群众预警预报。
针对能源结构不合理、秸秆禁烧效果不佳、机动车尾气污染等雾霾源头,省环保厅提交了灰霾污染防控措施和建议,并于6月3日与其他7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提出了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市州主城区禁行“黄标车”、建立秸秆收集处置投入机制、控制城市道路挖掘审批等具体举措。
今年小春期间,全省环保系统创新秸秆禁烧措施,成都、德阳、绵阳、资阳和眉山等重点区域建立了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严格挂钩考核,加大秸秆利用投入等。综合省级督查组、卫星遥感监测、记者暗访、群众投诉等情况,成都平原重点地区禁烧区未发现明显的露天焚烧秸秆现象。5月前29天,全省城市空气质量均值达标天数29天。
6月25日,省政府批复《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成渝城市群14个城市,将大力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煤炭使用量,2015年前淘汰2005年前注册的“黄标车”,要求各城市PM2.5年均浓度每年削减1%。
流域治水解城乡群众饮水安全之困
保障城乡群众饮水安全,四川省大力解决岷江、沱江和重点小流域污染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2011年起,四川省试行岷江沱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扣缴制度,2011年全省共扣缴1118万元,2012年扣缴2803万元。经济手段调动了地方政府抓水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成都去年限期治理了陡沟河等9条黑臭小流域;自贡市取缔了釜溪河、旭水河(自贡段)、威远河(自贡段)和饮用水源水域外200米范围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威远县关闭13户排污企业。乐山市、泸县、彭山县等地利用扣缴补助资金修建了多个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站。
通过多年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四川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实现达标排放,但农村面源污染仍是流域重要污染源。2008年至2012年,四川省实施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治理了60个3000人以上乡镇的重点污染源。简阳市民旺村利用中央资金打井、修沼气池,筠连县川丰、幸福、木映村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切实改善了小流域和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质量。
今年1月1日起,四川省饮用水源地监测覆盖面,从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扩大到3472个乡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农民饮水安全得到更好保障。
2012年,四川纳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将“四县一湖五河”作为重点示范区域,包括丹棱县、郫县、温江区、都江堰市的整治,双溪水库的全流域连片整治,濑溪河、思蒙河、西充河、妻江大英段、南河新津段等5条小流域连片整治。2012-2013年度的76个项目,9月底将全部完成。
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四川省实施方案》,2015年全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稳定达到功能要求。四川省将投入约22.23亿元,铁腕治理釜溪河—威远河流域污染,3年消灭劣V类水质,5年达到功能区水质标准。四川省还将实施“碧水工程”,重点整治岷江、沱江、嘉陵江沿线水污染源,消灭城镇辖区黑臭河。
监察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近年来,环保部门加大环境隐患排查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上半年,环境监察系统强化对造纸、化工、医药、钢铁、火电、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现场监察,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52起,责令57家企业停产停业,对401起案件共处罚款720余万元。
个别企业无视环保部门要求,环保部门逗硬依法处罚。雅安市环保局向荥经县A公司发出《排污费征收稽查通知书》后,该公司多次拒报、谎报产品产量和排污量,第三次提供的产品明细账才基本属实,雅安市环保局依法给予该公司48000元罚款。某林产科技公司产出的废机油,交由无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彭州市某塑料加工厂处置,成都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
今年5月,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对泸州市的古蔺、叙永、合江3县开展现场后督查,发现部分企业有治污设施不完善、未批先建、卫生防护距离未落实等问题。督查组与市、县政府和环保部门交换意见,提出了整改和处理建议。芦山地震发生后,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对灾区19家化工企业、11个环境敏感点开展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环境隐患,防止了地震次生环境事件发生。
上半年,全省成功处置6起突发环境事件,分别是纳溪区天仙玻璃厂柴油泄入永宁河事件、青川县兰成渝输油管道石油泄漏事件、沐川县213国道交通事故致磷酸泄漏事件等。各地环保部门快速有效处置,环境事件未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全省环保部门畅通“12369”环保热线,上半年共受理群众信访纠纷12148件,结案率99%以上。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及时查处了“古蔺水口煤矿污染”、“眉山醴泉河污染”、“广元剑阁煤矿污染”、“泸州叙永大树河污染”等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环境信访问题。
解决环境问题接受群众监督
——对话省环保厅厅长姜晓亭
就环保部门如何转变作风,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笔者8月19日与省环保厅厅长姜晓亭进行了对话。
问:当前四川环境问题呈复合型特点,如何确定环保工作重心?
答: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环境问题就是环保工作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也理所当然成为环保工作重心。环保部门将重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优先解决PM2.5、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关系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
比如雾霾问题,四川省将从能源结构调整、机动车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等源头上开展治理。今年小春秸秆禁烧效果为历年来最好,坚定了我们狠抓雾霾治理的信心。
改善流域水质,将着重保障饮用水安全,所有超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十二五”时期都要力争提高一个水质等级。到2015年,全省五大水系国控、省控断面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要达到70%。单一水源的城镇,将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
问: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环保系统如何转变作风?
答:环保部门将广泛征求听取专家学者、环保社会组织及群众建议。6月24日,省环保厅首次开展环保社会组织培训,搭建起政府、高校和非政府组织多方交流平台。8月2日,我们又召开征求环保社会组织意见会,听取民间环保组织的建议。今后将定期开展类似交流活动,让NGO组织成为政府部门平等的“合作伙伴”,共商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省环保厅去年初建立了环境网络舆情收集机制,积极跟进环境民意。今年又即将开通官方微博,将围绕环境质量、环境政策、环保知识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第一时间与网友互动,积极收集、回应民意,计划每天发布5-10条信息。如发生环境突发事件,环保部门也绝不推诿责任,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共同搞好应急处置,把污染对群众的影响降到最低。
问:如何让环保监测数据更具公信力,与群众感受更一致?
答:环保工作不仅要与监测数据相联系,更要与群众感受相一致。去年实施的空气质量新标准增加了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三项指标,有利于解决监测数据和群众感受“两张皮”的问题。
成都今年1月1日起按新标准开展空气质量监测,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南充、宜宾今年10月底前,其他市(州)、县(市、区)2016年1月1日起,都要按新标准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并发布监测数据,方便群众合理安排出行。
提高数据公信力,要保障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省环保厅明确要求,空气质量监测不得“报喜不报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和选择性舍弃不利监测数据,不得人为干预监测过程和评价结果,确保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空气质量现状,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环保部门将第一时间发布监测信息,避免谣言和不实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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