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专项摸排梳出问题清单 一份建议,一揽子保护27处英烈纪念设施

新安晚报 2020-08-10 10:26 大字

本报讯烈士墓无墓碑、坟墓破败、杂草丛生……面对全市3县1区共27处英烈纪念设施存在的普遍问题,7月31日,亳州市检察院向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综合施策,一揽子做好全市零散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

亳州市地处豫皖两省交界,曾是豫皖苏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光荣的革命历史和拥军尊崇烈士的传统。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先后办理了蒙城县过家和烈士墓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小涧镇双锁山烈士陵园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典型案件,案涉问题全部得到了实质性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中过家和烈士墓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系安徽省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曾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

今年6月,亳州市检察院根据两年来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统一行动,一体推进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工作。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该市两级检察院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摸排和走访,系统掌握了当地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的现状。经综合研判认为,该市27处零散英烈纪念设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杂草丛生、种植了农作物、无墓碑或破败、有的墓园环境受到污水侵蚀等问题,有碍于人民群众对烈士的瞻仰和缅怀,同全社会尊崇烈士的氛围不相融合,不利于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鉴于上述存在的问题需要综合治理,亳州市检察院遂于八一建军节前夕,向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一份总的检察建议,要求其强化对全市范围内英烈纪念设施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使之形成庄严、肃穆、优美的环境和氛围。该建议所提出的3条具体意见指出,要深入摸底排查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修缮维护方案,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基层政府协作配合,积极修缮改造和管理维护。要强化综合治理,统筹规划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推动建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准和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保护巡查,探索将有条件的烈士纪念设施打造成爱国主义或者红色教育基地,或依法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加大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力度,形成崇尚和学习英雄烈士精神的良好氛围。该建议还特地附上亳州市检察机关摸排的部分零散英烈纪念设施问题清单,对全市27处零散英烈纪念设施的名称、所处位置及存在问题一一列明。

亳州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发出检察建议只是手段,真正修缮好并长久管理好才是关键,他们将与英烈纪念设施保护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积极跟进监督整改,以告慰英烈,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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