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鞋子也得三包
□通讯员 翟鑫 闫立军
晚报阳信讯 家住阳信的田女士,购买了一双打折女士旅游鞋,三天后出现质量问题,商家竞以打折商品为由拒绝调换。最后,在阳信消协的调解下,商家向田女士赔礼道歉,并调换了一双旅游鞋。
12月3日上午,田女士提着一双鞋子到阳信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于上周六路过某鞋店时,看见该店正在搞换季大促销活动,于是花126元购买了一双打折女士旅游鞋。没想到穿了不到三天,左脚鞋子的网面就破裂了,田女士怀疑鞋子有质量问题,找到商家要求退换,没想到商家却态度生硬,声称:“换季打折商品,不退货、不调换”。田女士多次协调未果,无奈之下来到阳信县消协寻求帮助。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确认田女士反映情况属实。消协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商家到消协办公室,向其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指出商家对打折商品不实行“三包”是错误的和没有法律根据的。通过宣传和调解,商家当场向田女士赔礼道歉,并同意调换一双旅游鞋,同时承诺如再出现质量问题,原价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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