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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改随继父姓 生父含泪同意

鲁北晚报 2013-12-27 12:34 大字

“闺女还这么小,为了她以后能更好的成长,我同意她跟她继父姓,”这是近日阳信县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离婚案件中,一位憨厚的父亲流着泪对承办法官说的话。

阳信县的一对夫妻梅玲和王庆(均为化名)于2012年初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判决书中,两人3岁的女儿判给母亲梅玲抚养,父亲王庆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5万元。离婚后不久,梅玲便带着女儿再嫁他人,到了后来的丈夫张明村里定居。一次,在与邻居闲聊中,邻居突然提到:“你的女儿也不跟你姓,也不跟张明姓,孩子懂事儿了还不多想呀?”一句话提醒了梅玲,这样下去确实不合适,于是便跟张明商量,想让女儿跟着自己姓梅。张明不仅通情达理,还考虑得十分周到,他认为,女儿以后既然跟着他一起生活,并且就在村里定居,长大了也要在这里上学,别人家的孩子都跟着父亲姓,因此还是改随自己姓比较合适。梅玲听后十分感动,可是另一股担心也浮上了心头:“原来的丈夫会同意自己亲生的孩子跟着别人姓吗?”

由于自己不方便联系前夫,梅玲便委托了当时承办自己离婚案件的法官,希望她能帮助协调一下。执行法官及时联系了王庆,邀请三人坐到了一起商量此事,怕王庆老实人认死理,执行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终于打动了王庆。为了自己女儿有个更好的生活,王庆最终同意女儿与继父姓,看着眼含热泪的前夫,梅玲对他也十分感激,考虑到王庆生活条件比较差,便提出不要王庆支付的抚养费,希望能减轻王庆的负担。达成一致,三人在法官的帮助下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了更名手续。

地点:阳信县人民法院

这对夫妻虽然已离异,但孩子仍是他们共同的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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