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普法模范张天赐:用漫画烹饪“法律快餐”
本报讯(通讯员 赵智宝 记者 霍强)近日,被授予全省“十大普法模范”的岐山县司法干部张天赐,25年来坚持用漫画形式宣传法律,传递正能量,被群众誉为“漫画大王”。
今年59岁的张天赐,自幼酷爱绘画,1979年从凤翔师范学校美术专业班毕业后,被分配从事教育工作,一直没有放下手中的画笔。1991年他从一名基层学校美术教师调入县司法局工作,至今已25年了。
25年来,张天赐从一名普通司法干部,一步步成长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在“六五”普法期间,他撰写刊登调研等文章50余篇,印发宣传资料25万余份,展出普法展板500多块,接待法律咨询300余人(次),有效化解民间纠纷400余件……
为了增强宣传效果,他坚持用漫画形式宣传法律知识。他说,群众对漫画喜闻乐见,漫画不仅具有讽刺性、幽默性和哲理性,是宣传普法和教育群众的一个很好途径。25年来,只要有空,他就创作普法漫画作品。
张天赐创作的法治漫画作品,表现手法幽默,讽刺一针见血,主题爱憎分明,让不少人学到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他先后在中央、省、市级各类报刊发表法治宣传教育漫画1800余幅,配合每年全县开展的法治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综治宣传月、科技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反腐倡廉、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卫生、交通运输、文化市场整治、新农村建设等系列专题宣传,累计创作法治教育内容的漫画作品千余幅。这种新颖的宣传形式,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通过“春风化雨”,树立社会正气,有力地推进了法治建设。
除此之外,张天赐还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如县住建局、林业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人口计生局、工商局、检察院等单位,创作漫画180余幅;为全县26条法治文化一条街、10个法治文化广场绘制法治漫画120多幅。积极弘扬法治精神,伸张公平正义,使法治理念“润物细无声”地渗透到全县每个角落,深受群众欢迎和喜爱,被誉为百姓的“法律快餐”。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张天赐创作的漫画《无题》,荣获第十届全国法治漫画大赛优秀奖;漫画作品《新“牝鸡司晨”》被河南省高考政治模拟试卷采用。近日,又被授予全省“十大普法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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