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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荣膺“全国绿化模范县”殊荣

陕西日报 2016-03-29 19:31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赵智宝 记者 王永锋)3月22日,记者从岐山县了解到,该县近日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

近年来,岐山县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推行造林绿化“全民动员,党政同责,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工作机制,以生态发展为总揽,以“城市森林化、镇村园林化、村庄林荫化、路渠林带化、农田林网化、出入境口生态化、河流湿地景观化、荒山荒坡全绿化”为重点,通过实施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使全县呈现出“渠路河流绿带相通,城镇广场花草掩映,农村街道绿意盎然,台塬坡面瓜果飘香,南北两山满目苍翠”的绿化格局。

目前,全县平均森林覆盖率达到25.5%,其中平原地区18.2%,山区58%。全县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3平方米。建成市级园林式单位17个,县级园林式单位34家,县级园林式居住区8个。全县80%的村达到生态家园示范村标准,三星级村实现全覆盖。该县还先后荣获省级绿化模范县、中国绿色名县、国家生态示范区、省级园林城市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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