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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为筹毒资化身“黄鼠狼” □本报记者 陈伟玲 通讯员 梁海平 黄永涛

百色早报 2015-03-21 17:36 大字

 

“我都是对放养在果园、林子或池塘边的鸡鸭下手,每次就偷一两只,这样子不容易被发现,失主也容易误解为被‘黄鼠狼\’叼走……”近段时间来,百色市靖西县岳圩镇四明村“瘾君子”刘某为筹毒资,瞄准土鸡土鸭市场价格高这一“商机”,化身“黄鼠狼”,盗窃土鸡土鸭换取毒资。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狡滑的刘某于3月16日下午被民警抓获。

3月初,百色市公安边防支队岳圩边防派出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饲养在果园或池塘边的鸡鸭被人盗走。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了摸排调查。调查走访后发现,嫌疑人均是选择放养在果园、林子等距离村屯较远的鸡鸭下手,作案地点均为岳圩镇四明村周边几个村屯,现场未遗留有效线索。

走访中,民警了解到,起先刚发几起案件时,村民们都议论纷纷,说每次只是不见一两只鸡鸭,应该是被黄鼠狼叼走了,现在森林保护好了,黄鼠狼又多起来了。可在又接连发生几起鸡鸭被盗,加之现场没有散落鸡鸭毛、血迹、脚印等痕迹后,村民才意识到鸡鸭是被人盗走了,于是到派出所报案。

民警从几起家禽被盗案中发现一些作案特点:作案地点均在岳圩镇四明村周边村屯,每隔几天案发一次。民警判定极有可能是“瘾君子”作案。经大量走访了解,最终锁定作案嫌疑人刘某,并于3月16日下午将刘某带回派出所。

经询问,嫌疑人刘某交代,去年他在广东珠海打工时候染上了毒品,今年回家过年时发现离自家不远的一处山林里面有人放养土鸡,加之自己在家无经济来源,没钱买毒品,便想出了“借鸡生财”的门道,偷土鸡转卖供自己吸毒。刘某第一次出手是在今年的大年初三,当时还是心生怯意,花了近半个小时才偷到两只土鸡。可有了第一次的得手,以及听到村民们议论鸡鸭是被黄鼠狼叼走后,刘某的胆子越来越大,每到毒瘾发作时便四处溜达“踩点”,寻找作案的地点和时机,得手后将土鸡土鸭低价卖掉再购买毒品。自羊年春节以来,刘某在岳圩镇四明村周边村屯作案6起,共盗窃土鸡土鸭20余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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