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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身份证终陷囹圄

安庆晚报 2012-11-24 18:12 大字

 

桐城男子江某在安庆逛公园时捡到一张身份证,本以为拥有了“双重身份”出门办事更加方便。谁知一张身份证,换来了一纸行政拘留八天的处罚决定书。

11月13日10时许,桐城市公安局龙眠派出所根据线索得知,违法人员陈某在桐城市某宾馆入住。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出警至宾馆,并顺利在宾馆303房间找到“陈某”。然而,令民警惊讶的是,身份证上显示年仅21岁的“陈某”竟然看起来有30多岁。在民警的仔细核对和询问下,“陈某”终于交代:他叫江某,桐城市孔城镇人,几个月前和朋友在安庆逛公园时捡到一张“陈某”的身份证,当时没想到要交给警察或是失主,只觉得多了一张身份证,以后住宿上网也许更加方便。就因这无知念头的驱使,江某先后在2012年10月、11月之间多次冒用“陈某”的身份证在宾馆住宿。

鉴于江某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江某处以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对不按规定如实登记旅客信息的旅馆业主钱某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

 

汪美玲

 

祈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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