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信用卡 将面临什么刑罚?

大江晚报 2021-01-20 00:31 大字

当下,电信诈骗、洗钱犯罪等频发,一些犯罪团伙利用购买他人银行卡转移赃款,因持卡人与使用人脱节,给案件侦破制造了不少障碍。那么,倒卖信用卡是否构成犯罪?将面临何种刑罚?

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王某做起了倒买倒卖信用卡的生意,他以1800元至2000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500余套含银行卡、开卡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绑定手机号、取款密码、U盾信息在内的“四件套”,再通过聊天软件与买家联系,以每套2500元至3500元的价格出售,并通过快递邮寄至菲律宾、柬埔寨等地。其间,王某频繁更换聊天软件和网名作案,来规避网警监控。2019年4月28日,王某在住处被警方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收买并向他人出售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之名义进行交易的信用卡500余张,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王某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

储蓄卡、银行卡属于“信用卡”。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借记银行卡具有消费支付、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的功能,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

沈楚雄律师认为:根据刑法第177条之一第2款规定,“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中只需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1条有效信用卡信息即可构成犯罪,作为承载信用卡信息的实物载体,收购倒卖多张银行卡同样应评价为犯罪行为。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除了损害信用卡实际持卡人本人的利益,还极易滋生其他方面的犯罪,如洗钱、贩毒、网络诈骗等。根据法律规定,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就构成犯罪,五张以上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沈楚雄

新闻推荐

强台风“天鹅”来袭菲律宾近百万人转移

11月1日,在菲律宾马尼拉,救援人员准备前往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地区疏散当地居民。(新华社发)据新华社电菲律宾多名...

 
相关推荐